为何首套房不建议组合贷款?申请组合贷款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转载自:房天下时间:2022-09-22 10:42843人浏览
如今,很多人在买房时都会通过贷款的方式买房,不过有时候由于公积金贷款金额的限制可能无法满足需要,这时候,人们就会考虑是否要进行组合贷款了。那么为何常有人说 首套房 不建议组合贷款呢?申请组合贷款需要具备哪些条件呢?
为何 首套房 不建议组合贷款?
1、如果申请人买的是二手房,因为组合贷款的需要经过两道审核,所以办理时间相对会比较久,很多二手房的房主不愿意办理组合贷款。
2、如果是买 新房 ,组合 贷款买房 的审核流程漫长,对于 开发商 而言, 回款 速度会很慢,因此有很多 开发商 不接受组合 贷款买房 。
3、有很多 开发商 在建房之前就与某家银行达成了捆绑协议,承诺 业主 买房也要从该 银行贷款 才可以,这种情况之下也没有办法办理组合贷款。因为商业住房贷款业务属于银行优质资产,所以银行与 开发商 签订开发贷款合同的时候,附带条件就是办理商业住房贷款。
申请组合贷款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组合贷款由 住房公积金 贷款和 商业贷款 两种贷款组成,两种同时使用,总的贷款金额不得超过房价的80%。如果个人贷款超过当地规定的公积金贷款的上限且不够付房费的时候才使用的。举例来说,如果 购房 者购买一套 住宅 ,须贷款100万元,而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公积金最多贷款60万元。这样的话,剩余的40万元将使用 商业贷款 ,同时 利息 也不能享受公积金贷款的 利息 。
贷款对象为按时足额缴存 住房公积金 的职工,用于其在中国大陆境内城镇购买各类型住房。组合贷款所贷款项中的商业性 个人住房贷款 部分按照 个人住房贷款 利率执行。公积金贷款部分按照个人住房 公积金贷款利率 执行。
申请个人 住房组合贷款 必须同时符合 住房公积金 管理部门有关公积金贷款的规定和有关自营性 个人住房贷款 的规定。应具备的基本条件为:
(1)有合法的身份;
(2)按时足额缴存 住房公积金 的职工;
(3)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有合法有效的购买、大修住房的合同、协议以及贷款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
(5)有所购(大修)住房全部价款20%以上的 自筹资金 ,并保证用于支付所购(大修)住房的 首付款 ;
(6)有贷款行认可的资产进行抵押或质押,或(和)有足够代偿能力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自然人作为保证人;
(7)符合当地公积金管理部门规定的借款条件;
(8)贷款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上就是为何 首套房 不建议组合贷款,以及申请组合贷款需要具备哪些条件等相关知识内容,希望本篇文章能帮助到正在考虑申请组合贷款的朋友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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